【巡察反馈】关于十二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1-2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2020年9月至11月,区委3个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委宣传部、白马湖街道、长庚街道、芙蓉街道、芷兰街道等7家单位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巡察,并对白马湖街道、长庚街道、芙蓉街道、芷兰街道所属社区同步开展了延伸巡察。集中巡察结束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对巡察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本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向社会公布。

巡察区委政法委反馈的主要问题

理论学习不深入,理论学习与实践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形式主义有表现,部分主题教育发言材料存在网上抄袭现象。制度制定及落实有欠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落实主责主业有差距。廉政风险点防控不到位。财务管理欠规范,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党内政治生活欠严肃,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扎实,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干部教育管理存不足,存在长期违规借调人员现象,网格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巡察区委统战部反馈的主要问题

理论学习不扎实,学习欠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整治形式主义不到位,研究工作不具体,走形式。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不到位,财务审批不严格,差旅费报销及公务接待不规范,账目管理欠规范。风险防控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有欠缺。组织生活不严肃,流于形式,“三会一课”开展不到位,部分记录存在雷同。干部管理不严格,请销假不规范,长期借调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两同时”谈话不规范,效果不明显。

巡察区委宣传部反馈的主要问题

理论学习有待加强,部分干部对应知应会理论知识掌握不牢。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规范。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不到位,监督指导检查有欠缺,阵地管理不够细致,落实“四个纳入”有差距。形式主义依然存在,“三重一大”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报销审批不严,合同管理不规范。风险防控不到位,公务租车存在较大风险,聘用人员管理不规范,不严格。落实党建责任有差距,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有欠缺,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三会一课”开展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研究部署少,警示教育不够。

巡察白马湖街道反馈的主要问题

政治学习不系统不深入,流于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四个纳入”落实不力。为民服务意识有所弱化,深入基层不够。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力度不够,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违规发放慰问金。资产管理有疏漏,财务报账不规范,审批把关不严。工会支出审批不严,违规慰问非工会会员。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有偏差,议事规则不完善,存在大额支出未上会研究讨论情况。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主题党日活动流于形式,相关会议记录不规范。

巡察长庚街道反馈的主要问题

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力度不够。食品安全工作宣传不到位,工作方法不活,和群众沟通联系不够。财务报销不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资产管理不规范,合同审核把关不严,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流于形式。党建资料管理不规范,“三会一课”资料保存不全。党建工作创新能力不足,个别支部书记抓主业的意识不强,基层党组织在拆违控违方面有所松懈。 

巡察芙蓉街道反馈的主要问题

理论学习不深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严肃,资料雷同,党员参与度不高,党的知识掌握不牢固。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未及时修订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形式主义有表现,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浮于表面。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不到位,工会管理不到位,开支不规范,存在超标准发放福利,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现象。“三资”管理不到位。党员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受处分党员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程序欠规范,民主评议党员不到位。人员管理使用欠规范,混编混岗现象严重。

巡察芷兰街道反馈的主要问题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浮于表面。整治形式主义不力,党建工作记录有抄袭现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制度不完善。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违规发放工会福利,党建活动开支不规范等现象。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力,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部分事项未经集体决策讨论,会议记录存在缺失、补记等现象。组织生活会不严肃,资料存在缺失及雷同现象,“三会一课”制度未严格落实,发展党员不规范,部分党员大会记录缺失。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考核结果存在问题。

巡察过程中,发现和收到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处理。巡察整改情况将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将对巡察整改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对巡察整改不力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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