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5月15日,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对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同年8月20日,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向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院内设机构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承担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日常监督、情况综合、检查评估等职责。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院党组印发了《中共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具体问题,细化分解166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各个问题的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主责人和完成时限,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严格实行销号管理,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修订完善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修订或新建制度20项;巡察移交的7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要求不够到位,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有差距
1.关于“政治学习有偏差”的问题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化,制定《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实施办法》;坚持常态化学习,共召开了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等各级党组织的会议71次;将如何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纳入培训重要内容。
(2)学习内容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多项重要内容;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实行签到,确保全体人员参学到位。
(3)融会贯通有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检察人员集中学习应勇检察长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讲话精神及相关工作指引;坚持“案件质量季讲评制度”,分析业务态势,通报突出问题;坚持每日数据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流程监控,督促当日整改,推送评查。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4)“利剑护蕾”工作有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检察人员集中学习性侵害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理论知识;对瑕疵和不合格案件进行“一案双查”,追责处理并总结经验;2024年提前介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8件次,确保了案件质量;联合公安机关、文化执法大队等多部门对宾馆、网吧等重点场所开展执法检查4次;开展普法宣讲23次、法治进校园活动19次;与武陵区教育局、第十七中学共同开发防性侵课件,并推广。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第一检察部检察人员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提高办案人员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的思想认识;制定《常态化扫黑除恶开展以来打伞破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新增的恶势力组织犯罪案件予以重新评查;制定《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涉黑恶案件“保护伞”线索移送工作指引》,规范线索移送;针对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3.16专案”,组建办案团队提前介入。
(6)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并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工作,依法办理破坏市场营商环境类刑事案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近三年涉企案件中追赃挽损333.35万元;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入企业进行普法宣讲、了解需求,并制作检察护企联系卡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及时响应和处理。
(7)“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参加“常检大讲堂”视频培训会,学习“三个规定”专业知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建立台账,定期提醒并向区委政法委报送工作情况报告;落实填报中被记录报告人为检察人员的核查,建立月度台账;对个别未及时纪录报告情况再次进行核查,确认教育整顿期间已处理到位;严格落实《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政法干警及家属经商参股借贷管理措施》等相关规定。
(8)顽瘴痼疾仍未根除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及检察官离任后充当司法掮客等顽瘴痼疾整治规定;组织全院干警自清自查,填写自查事项报告表,并向武陵区司法局发函查询;以主题党日的方式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检察人员兼职(任职)监管文件汇编》等文件;同时,从常德市司法局调取关于刘某某违规从事律师职业情况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资料,确认其已受到相应处理。
3.关于“检察核心职能履职有差距”的问题
(9)案件质量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检察人员集中学习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及领导讲话,提高案件质量意识;制定《案件质量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组指出的瑕疵、不合格案件逐案自查,分类处理;开展涉黄类案件、法定不诉案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专项清查,组织类案讲评,防止问题再发;制定《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案件统一受理流转工作规定(试行)》,全流程监控案件质量;利用智慧案管平台,实施闭环监管模式,督促业务部门规范办案。2024年,重点评查案件数同比下降23.08%,且均合格。
(10)监督履职有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第一、二检察部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最高检应勇检察长讲话精神及相关文件,强调办案与监督职能双重推进;梳理唐某案、伍某某案,对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进行回头看,2案件承办人已被给予组织处理;对常德市公安局柳叶湖分局醉驾案件侦查取证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建立立案监督和纠正侦查活动违法专项台账,对各个办案组下发提示函,进行提醒、督促;2024年6月和11月联合辖区内公安机关召开检警联席会议,加强信息沟通提升监督质效。
(11)“诉判不一”情况突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2023年“诉判不一”的案件“回头看”,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组织第一、二检察部检察人员对量刑规范化学习,提升量刑建议精准水平;利用大数据比对等技术手段辅助司法决策,提高司法公正性和准确性;严格落实文书三级把关及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制度;邀请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武陵区法院相关人员参加最高检第三期重罪大讲堂实务平台视频同堂培训;坚持与区法院常态化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疑难问题与法律适用。2024年全年“诉判不一”案件数量占起诉至法院案件数的2.48%,呈明显下降趋势。
(12)执法司法标准不统一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第一、二检察部检察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提升办案能力;对吴某醉驾案和朱某某醉驾案件进行专项评查,撤销吴某醉驾案不起诉决定,对承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检讨处理;开展危险驾驶类案讲评会,提升办案质效;成立轻案快办办案组,专案专办;成立“一站式”联合办案中心,整合职能,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办法,统一执法司法程序和标准。
(13)法律文书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第一、二检察部检察人员集中学习《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等文件,督促干警规范制作法律文书;将巡察反馈的问题通报至承办人进行整改,校正文书中出现的错误并对承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开展自清自查,组织业务部门对近三年法律文书全面自查自纠,已立行立改12处错误;加强审核把关,实行承办人负责、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检察长审批的“三级审批”制度,要求对案件实体、程序及文书质量把关,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引领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偏差”的问题
(14)“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第三、四、五检察部检察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等,提升民生领域案件办理能力;通过周例会等会议内部交流办案经验,赴石门县检察院等单位学习先进办案经验;贯彻落实上级专项行动方案,联合武陵区妇联、政协分别制定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帮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支持40名农民工起诉,涉案金额43.34万元;办理10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制发6份检察建议书督促履职;对整改效果好的案件通过本院公众号、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力。
(15)重指标、盯数字现象突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检察人员集中学习重点案卡填录标准及相关文件、听证相关规定及操作手册等;常态化开展数据核查,依托智慧案管系统每日“系统查”办案数据,对多发问题集中“文书查”;坚持季讲评工作制度,书面分析检察业务运行态势,2024年共形成报告4份及工作提示函1份;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决策部署,淡化指标数据排名,注重分析研判,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16)群众工作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在政治轮训培训班上组织学习《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等文件;制定《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涉众案件舆情评估引导处置实施办法》,排查案件风险,加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跟进案件办理,如提前介入徐某某诈骗案,引导取证,案件依法判决,获当事人满意;落实信访接待制度,明确每周三为检察长接待日;充分运用公开宣告、听证等制度,邀请各界人士参与办案,提升当事人接受度。2024年共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活动90次,其中公开听证64次,实现“四大检察”“十种方式”全覆盖。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存差距,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5.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7)主体责任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宣布对相关同志的处分决定,通报相关案情;组织召开“第三季度案件质量讲评暨重点问题案件剖析会”,通报巡察组反馈的案件质量问题、本院2024年1-9月案件质量总体情况,问题案件承办人逐案剖析,全面复盘案件全貌,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充分汲取经验教训;根据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和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警示教育年度计划,将“以案促改”“以案释纪”纳入常态化警示教育内容。
(18)落实监督责任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学习《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让全体检察人员熟知共性、个性风险及相关防控措施;对2021-2023年重点案件评查中的瑕疵案件重新评查;制定《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案件核查工作办法》,对瑕疵、不合格案件规范开展“一案双查”;针对2024年4月巡察组纪律督查反馈的问题,当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处置,后召开纪律作风整顿大会通报问题和处理结果;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并全院通报,批评教育7人次;针对部分工作人员上班行为不规范的情况,责成办公室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
6.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严”的问题
(19)普发加班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各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其他工作人员加班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2021年给聘用制书记员、司法文员和驾驶员限额发放加班费情况进行回头看,厘清原由,完善加班的佐证资料,并附入财务凭证;完善2022年和2023年加班的佐证资料,并附入财务凭证。
(20)缺乏过“紧日子”思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各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条例》;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耗材审批,张贴或摆放“节电”“节水”标志;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统一调度提高使用效率,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建立公务用餐台账和事前审批登记程序;制定《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相关措施》,从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等方面细化规定。
7.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21)内控机制不健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各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差旅费审批制度;成立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内部监督委员会,并明确相关职责权限,加强监督。
(22)审批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湖南省省以下法院 检察院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完善发票手续,委托造价咨询公司核实未预算评审的改造合同项目价格;对财务分管领导给予谈话提醒处理;对办公室负责人、财务经办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修订完善《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工程项目管理。
(23)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和监督能力;如实调整账表,及时补录应入未入固定资产,对误入项目费用的固定资产账目进行调整;制定《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登记、清查、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对财务经办人员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24)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机关工会干部学习《机关工会经费及活动管理办法》;从武陵区总工会调取到区总工会相关文件,确定提取标准;重新评选工会积极分子,超范围表彰奖金已退回并入账;制定《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会委员会工会慰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经费开支管理。
(25)落实文件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上级工会的相关通知、文件要求;在湖南省电子卖场建立本院的机关工会分账号,工会节日慰问物资支出均经湖南省电子卖场平台采购,明确工会专干对每次采购物资质量进行把关。截至目前共计通过平台采购5次,未出现质量问题。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8.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26)末位表态执行不到位
(27)非党组成员参与决策
(28)回避制度执行不规范
(29)意见发表不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在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党组议事流程,明确党组班子成员、非党组成员发言要求,落实末位表态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回避制度,明确涉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其他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议题,有关党组班子成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必须回避;重新修订了《中共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
9.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有落差”的问题
(30)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机关党委会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定期向院党组汇报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并完成上级任务;组织党务干部培训,机关党委书记授专题党课;2025年1月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严格按照流程开展;丰富活动载体,各党支部分别前往红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
(31)工作走过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上级党组织新要求,结合年度检察业务,制定《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机关党委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强化党务干部的责任心;对2023年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综合情况报告出现的错误表述进行更正;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就“工作走过场”的问题,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各党支部也在支部会议上批评教育相关直接负责人。
(32)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学习党内规章制度,强调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规范落实组织生活,机关党委书记检讨未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问题,批评教育支委层面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党支部书记;2025年2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单位领导同志均到会指导,党组书记、检察长代表班子汇报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且批评与自我批评一针见血;机关党委、支委及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
(33)基础工作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开展党务自清自查工作,要求各党支部开展自清自查并形成报告;经党组会议研究,成立了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细则》;机关党委会议上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有“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的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不力
10.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欠缺”的问题
(34)“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充分
(35)党组研究不认真
(36)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未召开,仅在年度民主生活会增设议程,象征性完成,班子没有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班子成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未涉及巡察整改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8-9月5次党组会上,各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主动认领了5个问题,其他班子成员也各自认领相关问题;院党组把开好2024年度领导干部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制定并印发方案,明确会议各环节任务和时间节点,提前与各相关单位等进行沟通协调;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各班子成员针对认领的问题撰写个人发言提纲,会上自我批评深刻,相互批评真诚,达到预期效果;会后按要求向巡察办备案。
(37)验收意见不落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8月召开2次党组会,学习巡视巡察整改相关文件;补充装订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提醒谈话记录;严格按照办公用房标准落实,制作办公楼层和办公室分布、人员定位图。
11.关于“整改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38)整改态度不端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整改态度不端正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讨;修订完善《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车辆管理;组织负责车辆派遣审批的人员学习,熟悉审批流程,严格执行。
(39)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各党支部集中学习《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购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汇报材料;修订完善《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严格落实;完善大额资金支出管理规定,明确一定金额以上行政经费开支需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40)问责不严肃、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在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了省委《巡视巡察整改不力责任追究办法》,研究并通过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分解表》;在巡察整改中从严追责问责。
12.关于“全面整改、真改实改欠力度”的问题
(41)以情况说明代替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提高业务水平;补开正式发票,杜绝白条入账;对违规用车人、审批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退还费用;修订完善《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规范公用经费使用管理等事项的规定》,并严格执行。
(42)个别“四风”方面问题未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各党支部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提升防“四风”意识;收回向临聘人员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的检察制服,统一保管、借用;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流程,明确报销审核程序;严格落实“一函三单”“一事一结”,对公务接待长期挂账情况集中自查,排除问题隐患;利用湖南省“互联网+监督”平台,做到“一餐一结账”,依规公开公务接待事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本院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责任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逐步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做好巡察反馈的“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检。院党组将继续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检察工作相结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感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将压力转化为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动力。
(二)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已完成的各项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馈问题“回潮”反弹,对需要加强巩固和提升的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高质量、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
(三)用好整改成果,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理念创新、推动改进作风,实现巡察整改成果最大化。紧紧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7794792;电子邮箱:cdswlqrmjcy@163.com。
中共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