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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亮点】强化低保监管 提升救助效能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6-05 浏览次数: 【字体:
武陵区地处常德市中心城区,全区总面积270平方公里,总人口60万人,下辖两乡一镇和十一个街道办事处,44个行政村、 92个社区。
近年来,武陵区围绕“领跑新常德、建设新武陵”的战略构想,落实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目标要求,强化监督管理,改善服务手段,在全市率先建成城乡低保救助网站,率先实行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比对核算,率先采用新系统软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率先推行城乡低保责任追究,极大提升了全区城乡低保工作的救助水平,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城乡社会和谐。目前,我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805户19289人,占全区非农人口的6.15%,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252.49元,农村低保对象2568户4129人,占全区农业人口的4.59%,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109.06元。全区城乡低保实现了由“扩面增量”到“规范提质”的转变。
一、严把关口,规范准入
城乡低保必须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从审批程序入手,切实保障城乡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我区在城乡低保的审批程序过程中,始终坚持区、乡(街)、村(居)三级联动,严把关口,规范城乡低保准入。
一是严把申报关。全区从申报着手,不断规范和完善申报内容。以社区为单位,统一印制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书》,涉及申请城乡低保的家庭成员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家庭设施情况等信息。同时,与申请低保家庭的户主签订《城乡低保诚信承诺书》,纳入低保家庭信息综合档案,建立诚信低保。通过严把申报关,在源头上规范了申请行为。2014年全区有235户新申报低保家庭因为隐瞒经济收入情况,按照《城乡低保诚信承诺书》的要求被取消了低保申请资格。
二是严把调查关。在对申报资料细致审查的基础上,全区围绕申报资料核实、家庭情况核对、家庭收入核查,严格落实村居、乡街和区三级入户调查制度,准确掌握了解新增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对调查情况与申报情况不符的,果断终止申报程序。2014年全区有350户新申报低保家庭在入户调查阶段被终止申报程序。
三是严把评议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民主评议制度,实行民主监督。在评议人员上,村居成立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村居民代表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乡街成立由乡街分管民政工作负责人、民政所长、联点的村居干部和乡街人大主席团、政协联络处成员组成的民主评审小组,区成立由纪检监察室人员、救助局工作人员组成的民主审批小组,实行三级评议。在评议职责上,村居负责对申请低保家庭进行资格评议;乡街负责对村居评议后,认为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进行评议审核;区负责对乡街评审后,认为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进行评议审批。在评议方式上,采取图片与文字相结合,现场发放申请家庭的室内、客厅、厨房和主卧室等照片资料,开展无记名投票,使评议人员能够直观作出 “同意入保”、“不同意入保”、“重新核查”的选择。凡“同意”票数未达到80%的不予公示。通过严把评议关,提高了低保救助对象的准确性。
四是严把公示关。把低保的相关政策、办事程序以及拟纳入低保救助的对象全部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乡街、社区居民居住地集中地设置永久性公示牌132块,内容及时更新。区救助局实行网上公示,并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凡公示期内被举报经查实条件不符的,坚决取消低保资格。2014年全区在公示期内共受理举报32起,经查实取消新申报低保家庭9户。
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城乡低保救助对象必须坚持有进有出的原则,从强化动态管理入手,畅通“进出口”渠道。我区在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上,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的力量,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实行全员管理、时时管理,规范城乡低保动态管理。
一是加大年审排查力度。每年三月,全区针对“十一类”重点人员,认真组织开展年审排查活动,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及时清理出去。各乡街在排查过程中,坚持以村居为单位,以村居民小组为单元,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实地现场查看低保对象的户口本、身份证、核算现有家庭人员享受低保情况、家庭生活情况及经济收入情况等,并计入排查情况核查表,真正做到了村居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区纪委效能室、区救助局对乡街的自查结果,组织专人,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方式进行抽查,检验乡街排查效果,解决排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特别是在今年的年审排查过程中,与城乡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督监察相结合,组织乡街和村居有针对性的开展低保对象审核审批、低保台账档案管理等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
二是加大登记审核力度。每年六月,全区以杜绝和纠正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为重点,采取入户调查、走访调查的方式,对所有低保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深入开展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登记、审核、认定工作,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运行,同时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2014年全区通过重新登记审核,取消已超出低保保障线范围的低保对象532户,为187户调高了因补助资金不能满足其基本生活的低保对象救助标准,降低了321户家庭条件好转的低保对象救助标准。
三是加大信息比对力度。全区先后建立了区低收入家庭联席会议制度,由常务副区长任总召集人,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建立了区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借助财务、审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的信息系统,加强对城乡低保对象的信息比对工作,完善救助管理手段。2014年,全区通过信息比对,共查出问题低保对象515人。针对查出的问题低保,区救助局按照“逐人逐户查清情况、依法依规区别处理”的要求,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核实和清理整改,共取消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对象254人,降低低保补助标准261人,对5名“骗保骗救”的低保对象进行了资金追回。
四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积极发挥社会公众的力量,加强对城乡低保对象、低保流程的监督管理,营造公开、透明的低保工作环境。目前,全区已先后聘请了7名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对全区低保工作实行全程参与监督;在所有乡街和村居设立了举报信箱,每周定期派专人进行收取;在区救助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开辟了网上投诉举报专栏,实行工作时间专人受理,立马回复。同时,建立低保信息举报有奖制度,对举报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元的奖励。
三、改进方法,优化服务
城乡低保必须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从改进方法,优化服务入手,及时便捷的为特困群体提供救助保障。我区在倡导优质服务的过程中,着眼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优质、规范服务。
一是岗位培训机制。紧密结合基层民政所长、救助专干工作中暴露的有关问题,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岗位培训,提高全区低保救助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围绕当前低保救助新政策、新程序、新系统的变更,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采取区救助局工作人员现场讲授和电脑视频演示相结合的方式,深化培训方式,增强了培训的可学性;通过现场闭卷考试,结果计入乡街救助工作目标考核并通报全区,检验培训效果,增强了培训的积极性。
二是责任追究机制。为规范救助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区纪委、区监察局联合下发《武陵区城乡低保救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分别对乡街、村居工作人员低保救助工作中的15种情形和区救助局工作人员的5种行为,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以严肃低保救助工作纪律。区纪委、区监察局多次与区民政局、区救助局进行衔接,联合制发了年审排查工作方案。对36户有违规吃低保嫌疑的对象进行了调查核实,对23名违规低保户的申报、复核、审批环节开展调查,对失察失职行为严肃问责。先后对5个乡街下发了监察决定书,责成乡街纪(工)委对12名负有失察失职责任的社区民政专干写出书面检查或调离工作岗位,并对1名社区民政专干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是打卡发放机制。坚持低保救助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财政、审计部门每年都要对低保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一次审计,防止克扣、挪用、迟发、漏发等现象的发生。为了对城乡低保对象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减少中间环节,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对基本生活费、物价补贴费、子女上大学救助金、临救资金等全部实行打卡发放,低保对象可以凭卡直接到银行领取。
综观我区城乡低保救助工作,虽然近些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依然存在基层平台建设和能力建设薄弱,乡街、村居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环节还不够规范、存在认定对象不准、档案台账不齐全等问题。下段,我们将切实按照公平正义、规范救助的工作目标,创新城乡低保管理。一是扎实抓好“一查、二评、三公示”工作,坚持集体审批、民主审批。二是建立科学核实城乡居民家庭收入的部门联动机制,畅通信息比对渠道,规范救助对象。三是加大清理整顿工作力度,严格实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四是配套落实城乡低保对象同步优惠政策,推动城乡低保一体化。(武陵区纪委党风室 武陵区社会救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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