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抓内部监督检查 促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和市六届纪委八次全会精神,促进财政部门更好的履行财政工作职责,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区财政局按照财政部令第58号《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要求,对区支付局、区非税局、区乡财局、区资产经营公司、局办公室、会计股、企财股等7个内设单位和芦山乡、丹洲乡、启明街道、东江街道、永安街道、府坪街道等乡街开展了全面的内部监督检查。
一是对局机关各股室(部门)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资金拨付程序、拨付手续是否齐全,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执行财政各项管理制度。
二是对乡镇、街道预算管理、资产负债管理、财务收支管理、村账乡管、专项资金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四费”情况。
在检查中,区财政局发现个别部门存在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且执行不到位;收入未及时缴入财政国库,存在坐收坐支;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招待费开支过大;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社区财务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不规范;往来款项余额过大且长期未进行清理等问题。
为严肃财经纪律,区财政局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及时出具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把检查报告转化为调研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共性问题及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析,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深化监督检查成果的转化利用。(武陵区财政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