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深细实”抓督查 “两个专项整治”再发力
为进一步巩固2016年“两个专项整治”成果,切实推动“两个专项整治”向基层纵深领域覆盖,着力增强基层党员干部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区纪委推出“严深细实”四大举措,狠抓专项督查,拉开2017年“两个专项整治”工作序幕:
一是严格督查。在今年“两个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中,专项督查组成为了全区推动“两个专项整治”工作的排头兵。3月7日,区专项督查组深入10个乡街及部分窗口单位,开展督查行动。在此次督查中,共发现问题63条,现场交办问题63起。二是深化考核。为了让督查效果更加具有震慑力,区纪委第一时间出台了《武陵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并将督查结果直接作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年终绩效考核,做到督查不走样、结果出实效。三是细致整改。对督查出来的问题,现场交办、限期整改;对整改之后的效果,定期回访、不定期抽查,并建立整改台账,决不让专项督查成为“一次性”产品。四是追责问效。要让督查结果落到实处,党政一把手与纪检负责人的责任落实是关键。一方面将专项督查与“两个责任”谈心谈话相结合,对督查问题较多的单位直接约谈一把手和纪检负责人;另一方面将督查结果与执纪问责相结合,对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单位实行月通报制,对问题反复发作的单位严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