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处发力助推案件查办
武陵区:从三处发力助推案件查办
一是办案力量由松散变集中。率先改革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制定《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实行“1043”反腐协调新机制,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反腐新格局初步形成。不断强化对履责不力行为的责任追究,出台“两个责任”《约谈暂行办法》和主体责任《考核办法》,4名基层党委书记、纪检组长被约谈。
二是办案思路由被动变主动。线索收集上,由被动“坐等”信访举报,变主动“借力”巡察、审计、专项治理、以案查案等手段,多方搜寻案源。审查范围上,由聚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变加大对违反党规党纪的审查力度,抓早抓小、动辄既纠,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目前已完成6家区直单位的巡察,4家单位的巡察正在进行之中,共发现案件线索11条,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21个。
三是办案管理由粗放变精细。出台涉案款物管理《暂行条例》、办案协作区《实施方案》、案后回访《实施意见》等系列制度,实现精细规范操作,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高效办案。明确案件主办人责任,强化办案流程管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纪监督的能力和意识得以大幅提升。(武纪宣)201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