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助推主体责任落实
武陵区:四招助推主体责任落实
责任项目机制。要求各部门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责任项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及本单位提出的责任项目,向区委作出书面承诺,并以逐级签约的形式将任务层层分解传导。同时,还要将责任项目在本单位内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述责述廉机制。对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责任项目完成情况,每年确定12名区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在区纪委全体会议或区巡察、责任制专项检查中进行述责述廉,班子其他领导则要在单位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述责述廉。
考核评议机制。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还要在年底接受干部群众评议,并纳入区纪委和组织部门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及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
约谈机制。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中存在问题较多、群众反响较大,对该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重点约谈,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今年对全区通报的单位的主要领导,由区委一把手进行约谈3人3次。(武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