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09 16:45:20
您的位置: 首页 >综合动态>工作动态

武陵:基层信访实行“四报”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9-28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武陵区纪委对基层信访工作实行“四报”制度,将信访苗头、群众诉求化解在基层,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预报制度。要求各基层纪委(纪检组)认真排查、掌握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要求和呼声,将有苗头性、易引发集体上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以书面形式或电话上报区纪委信访室。
     二是即发即报制度。对突发性、事态严重的信访问题和有影响的越级访、集体访和缠访,要在第一时间向本分管单位信访工作领导和区纪委信访室报告。
     三是定期反馈制度。区纪委信访室每月对转、交办的信访件督办一次,基层纪委(纪检组)要将本地本部门已发生并正在调查处理的重大信访问题,以书面方式上报区纪委信访室备案。
     四是跟踪问效制度。对重大信访问题和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区纪委责成基层纪委(纪检组)主管信访的领导跟踪问效抓紧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处理情况,力争把所有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武陵区纪委信访室)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