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推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无缝衔接
常德武陵区着力在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上持续发力,实现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深度融合,进而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实现巡察全程衔接。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各室建立巡前、巡中、巡后沟通衔接制度。巡前,巡察机构主动与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对接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关信息,确保巡察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提高巡察效果;巡中,巡察组针对巡察难点、重点、要点积极与纪委各相关室沟通,强化业务指导和力量协助,确保关键环节取得关键突破;巡后,区委巡察办将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加强干部交流锻炼制度,实现纪巡力量共担。为拓展干部视野和业务能力,解决巡察干部短缺问题。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干部交流锻炼制度》。保证每轮巡察每个巡察组有一名纪检干部参与,切实增强巡察问题线索发现与管理,强化以干代训,培训一批高素质巡察干部。截止到目前,区纪委每轮抽调4名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参与巡察,已有20人次参与区委巡察;乡镇、街道纪(工)委年轻干部参与巡察达50多人次。同时,为确保巡察问题线索有效办理,移交后,巡察组与相关纪检监察室密切联系,必要时巡察组人员参与线索办理工作,确保问题线索办理不走样。通过这种干部交流锻炼的方式,既增强巡察工作力量,也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方面,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巡察全过程,了解、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另一方面,区委巡察办在巡察结束后及时将被巡单位存在的相关问题反馈给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日常整改监督。同时区纪委监委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明确专门部门建立专门台账,分门别类交由相关室或派驻纪检组负责,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实效。
截至目前,该区已经完成了六轮常规巡察,一次专项巡察,一轮巡察“回头看”,共抽调人员141人,共巡察单位65家,累计发现问题516个,线索142条,党纪政务处分12人(其中1人移送司法机关),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149人次,展露了巡察利剑锋芒。(武陵区委巡察办 黄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