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武陵区委第八轮巡察公告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八轮巡察派出常规巡察组和专项巡察组。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对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长庚街道、白马湖街道、芷兰街道、芙蓉街道开展常规巡察,对上述3家区直部门所属及归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和4个街道所属社区开展延伸巡察。同时,区委派出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组,对上述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根据省委第五巡视组的要求,派出专项巡察组对江北集团开展专项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的内容
深化政治巡察,践行“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坚持“全面从严”主基调,紧紧围绕“三个聚焦”要求开展巡察监督: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履职尽责,以及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发现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力,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力等问题。三是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看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组织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情况。另外,对落实巡视巡察、主题教育及审计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二、受理信访范围
根据区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区管干部,所属和归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股室负责人、重要岗位党员干部及社区主要负责人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以及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转有关单位处理。
三、巡察分组及反映情况方式
1、巡察分组情况
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梅冬琼,副组长文振斌,授权巡察白马湖街道、长庚街道及所属社区;
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李泽春,副组长张彦,授权巡察芙蓉街道、芷兰街道及所属社区;
授权袁毅竟同志为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授权聂国圣同志为副组长,授权巡察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及所属和归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
2、反映情况方式
⑴区委第一巡察组反映情况方式
举报电话:173 6365 0637;
电子邮箱:wlqwxc01@sina.com;
举报信箱:区委第一巡察组征求意见箱;
信访接待:区委第一巡察组分别在白马湖街道办事处三楼305办公室、长庚街道办事处四楼401办公室设立信访接待室,接待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反映情况。
⑵区委第二巡察组反映情况方式
举报电话:173 6365 0626;
电子邮箱:wlqwxc02@sina.com;
举报信箱:区委第二巡察组征求意见箱;
信访接待:区委第二巡察组分别在芙蓉街道机关大楼三楼315室、芷兰街道机关大楼二楼210室设立信访接待室,接待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反映情况。
⑶区委第三巡察组反映情况方式
举报电话:173 6365 0621;
电子邮箱:wlqwxc03@sina.com;
举报信箱:区委第三巡察组征求意见箱;
信访接待:区委第三巡察组分别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一号楼四楼1427办公室)、区委统战部(区政府一号楼六楼1624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政府一号楼二楼1215办公室)设立信访接待室,接待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反映情况。
3、监督电话:173 6365 0615
4、微信二维码:
武陵巡察微信二维码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巡察工作,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