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深化专项监督 助力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武陵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紧盯责任落实情况,精准发力,强化执纪问责,严惩群众身边“微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留置1人,涉及资金200余万元,处理处分36人,涉及资金63.43万元,退还群众资金46.86万元。
一、拓宽线索渠道,凝聚监督合力。区纪委监委在武陵融媒、品武陵、“清风连心桥”微信监督群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利用网格纪检监察联络员优势,督导各村(社区)及时公示公开乡村振兴领域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等方面情况,今年以来567名网格纪检监察联络员积极作为,发现民生问题483个,361个问题已协调处理。将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审计监督有机融合,对河洑镇、丹洲乡等重点乡镇(街道)、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民政、住建、水利等部门进行集中巡察,共发现问题112个,移交问题线索14个,立行立改的问题23个,退还群众资金45万余元。
二、开展专项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区纪委监委紧盯责任落实,督促推动各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紧盯工作落实中的空落实、假落实、乱落实、浅落实、慢落实等问题,出台“五严禁”纪律规定,成立联合监督组,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直插现场,对各单位重要项目、资金使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按程序进行处置。时刻压实监督责任,督促相关派驻机构加强对被监督单位“一领域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深挖问题线索,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等“后半篇文章”。
三、完善考评机制,催生内生动力。持续强化对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落实“一领域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的监督,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工作机制,随时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度滞后、质效不佳的单位适时进行督导,要求立行立改。将“一领域一专题”集中治理纳入政治生态监测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倒扣分制”,对该项指标实时预警,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要求。目前,已对排名靠后的8家单位和整改进展不明显的5家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约谈,确保乡村振兴工作稳步开展。(武陵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