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纪委监委开展《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治理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9月6日,武陵区纪委监委来到芦山乡社木铺村开展《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志愿服务宣传活动。
志愿者们来到社木铺村的各个商铺和主要路口向群众发放《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常德市文明行为规范》等宣传资料,引导广大村民遵守社会文明准则,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文明用语、文明餐桌、卫生文明,并为他们讲解《条例》中规定的不文明行为的后果,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图2武陵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阮皓麟同志向社木铺村民宣读
《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武陵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阮皓麟同志积极号召、鼓励广大群众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和倡导者,共同营造和谐、有序、文明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提升乡民的文明水平和乡镇文明程度,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做出积极贡献。
图3武陵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阮皓麟同志为摩托车经营户宣讲文明驾驶方面的知识
图4武陵区纪委监委志愿者向过往村民宣传《文明条例》
活动中,志愿服务队在社木铺村路口处设立宣传站点,向来往的行人及摆摊的经营户发放《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手册及《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图5武陵区纪委监委志愿者向过往村民宣传《文明条例》
图6武陵区纪委监委志愿者向过往村民宣传《文明条例》
此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发放创文宣传物品200余件,接受乡民咨询50余人次。使广大群众对《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政策有了更全面深刻的了解,并对养成良好习惯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让更多群众参与到文明创建当中,营造了浓厚的创文氛围。
图7武陵区纪委监委志愿者向过往村民宣传《条例》并宣传做一名文明的好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