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常德市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纠正“四风”
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市)纪委、监察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纪委(纪工委)、监察局,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
中秋、国庆临近,为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精神和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在中秋、国庆前后,认真组织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和各级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情况,重点检查省纪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湘纪发〔2015〕5号)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节前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纪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及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省纪委“十条禁令”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市直正处级单位自查情况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10月8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其他市直单位自查情况于10月8日前报主管部门备查。
(二)专项检查。各职能部门针对重点内容、重点环节、重要场所开展专项检查。
1.财政部门。负责对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烟酒、花卉、土特产等节礼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用公款支付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等问题。
2.审计部门。负责对审计中发现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烟酒、花卉、土特产等节礼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向下级机关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等问题进行综合汇总,及时发现并移送违规问题线索。
3.工商部门。负责在节日前后到宾馆、酒店和超市、商场,通过实地查看、调阅发票等方式,对公款吃喝玩乐,公款购买月饼、烟酒、花卉、土特产等节礼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4.税务部门。负责对节日前后宾馆、酒店、超市、商场和旅游公司开出的涉及部门单位的大额发票进行专项检查。
5.公安部门。负责对节日期间茶楼、宾馆和娱乐场所开展明察暗访,对领导干部涉赌参赌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6.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节日期间高速公路出入口和城区路口的视频监控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
7.国资和教育部门。负责对所属国有企业和学校“两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重点抽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自查情况、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市纪委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各区县(市)纪委、市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暗访督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成立督查组,到大型超市、卖场、会所、酒店(宾馆)、农家乐、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居民小区、公园景点等开展暗访督查。重点检查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1.公款购买赠送月饼;2.公款购买各种购物券(卡);3.出入高档酒店、私人会所、农家乐吃喝玩乐;4.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5.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现金;6.违反规定使用公车;7.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8.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周密部署,把严明“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结合自身实际,迅速对“两节”期间作风建设进行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二)畅通监督渠道。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再次公布“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曝光“四风”现象。市纪委举报电话:0736-12388、0736-7786069,举报网站:http:// www.cdlz.gov.cn。
(三)强化执纪问责。各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严密的监督和严肃的查处,形成高压态势,传导责任压力,强化教育震慑,确保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五个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省纪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未组织宣传学习,或未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活动的,一律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对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不上报的,一律追究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3.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省纪委“十条禁令”的问题,一律视为顶风违纪,一律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对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违规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等违纪违规问题,一律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各区县(市)纪委、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对“两节”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及时梳理总结,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形成专题情况报告,并与问题线索汇总表(详见附件)一起,于10月8日17:30前报送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发现有重大违规违纪事实或问题线索的及时上报。联系人:毕玉萍,联系电话: 7786741、7786069(传真)。
附件: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
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汇总表
中共常德市纪委办公室
2015年9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