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纠正“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纠正“四风”问题
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单位:
根据常纪办发[2015]8号文件精神,中秋国庆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湘纪发[2015]5号文件中规定的“十条禁令”,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务必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并形成专题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10月8号前报送区纪委党风室备案(联系人:曾阳,电话:7190130,邮箱:wljwzfb7190028@126.com)。区纪委将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再监督检查。
附:中共常德市纪委办公室《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常纪办发[2015]8号)
中共常德市武陵区纪委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