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召开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 综合情况汇报会
3月26日上午,武陵区召开了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综合情况汇报会。区委“五人小组”听取了区委巡察办关于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的综合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区委书记莫汉桃充分肯定了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成果,并就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通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不仅仅要在被巡察单位通报,没有被巡察的单位也要通报。通过问题的通报引起相关单位的重视,并且自行整改。二是要查处。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按纪律规定查处,该组织处理的就组织处理,重大问题该立案查处就立案查处,按规定按程序进行办理。三是要整改。通过巡察发现的一些单位存在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一定要整改。整改一定要落实到行动,不要认为交个整改材料、制定个制度就算整改了。整改是单位的问题,查处是纪委的问题,每一个问题,不管是大问题还是小问题都要整改,要明确时间表、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四是要回查。不能认为巡察完、整改完、处理完,这轮巡察就完成了,一定要定时回查,回头看,整改是不是到位了、处理是不是到位了,处理以后是不是有死灰复燃的现象。回查中发现旧的问题死灰复燃,一定要严肃查处。通过回查倒逼区委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第三轮巡察工作要马上启动,一定要吸取第一、第二轮巡察的经验,总结一、二轮巡察的教训,研究第三轮巡察的方式,把巡察工作做的更好,为武陵区的经济事业发展做好“护航人”,为“打造产业强区,建设美好武陵”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