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干部的纪律弦 要常紧常拨常调
巡察作为一项“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延伸监督触角、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明确提出了“发现问题 形成震慑 推动改革 促进发展”的16字工作方针,巡察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巡察干部作为巡察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如果不能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在工作跑风漏气、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知纪违纪,何谈“形成震慑”、何谈“促进发展”,更不必谈正确发挥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可见,巡察干部的“纪律弦”就要比普通干部绷得更紧,巡察干部的纪律要求就要比普通人员更高。
绷紧巡察干部的“纪律弦”,需要从巡察干部素质、思想、作风入手,贯穿巡察工作的全过程,围绕“紧弦”、“拨弦”、“调弦”,来绷紧巡察干部的“纪律弦”。
强化纪律教育来“紧弦”。突出三个结合,一是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强化巡察干部对纪律的深入理解和体会;二是纪律教育与临时党小组组织生活相结合,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升个人纪律意识;三是纪律教育与工作开展相集合,在强调工作同时必强调纪律。全方位、常态化紧好“纪律弦”。
从严监督管理来“拨弦”。“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没有监督的制度就是“摆设”,在强化纪律教育的同时,必须严格纪律监督和管理,一是关注日常,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工作日每天上下班签到,不定时查岗;二是突出重点,围绕重大节假日纪律要求、群众对巡察工作的反馈等环节做好重点监督;三是结合实际,结合巡察工作保密特殊要求,不定期开展保密工作的督查。时常拨动“纪律弦”。
建立准入准出机制来“调弦”。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巡察干部队伍选拔制度,要把政治上靠得住、思想作风过得硬、业务技能强的干部选配到巡察队伍中,从队伍组建的源头把好准入关;其次,要建立巡察干部的评估机制和准出机制,及时的将有问题、犯错误的干部调离岗位,始终保持巡察队伍的忠诚、干净、担当。(武陵区委巡察办 覃佐勋)